在北京的几位信用卡持有人发现,尽管卡片在自己身边东南配资,却突然在海南出现了近三万元的消费记录。经调查,黎某和刘某合谋实施了这起信用卡盗刷案,并向许某等人提供了购买作案设备的资金。许某等人大量购入具有NFC功能的手机并激活虚拟钱包,然后将这些手机寄给黎某。黎某等人利用之前通过群发“ETC异常需登录恢复”等诈骗短信获取的银行卡号、密码、手机号及验证码等个人信息,将其绑定到已开通的虚拟钱包中,再将手机寄回给许某等人。许某等人通过POS机测试查询已绑定信用卡的额度,在银行封控期过后进行集中盗刷。该犯罪团伙在短短48小时内连续盗刷了40余名受害者的100余万元。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,法院对2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了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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